《人民法院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是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惟一一张全国大型报刊,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及所有关心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人士的重要舆论阵地。
《人民法院报》于1992年10月1日创刊,江泽民亲题报名。2000年元月改版为日报。现为对开四版,辟有审判新闻、法学理论、副刊等专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国各地邮局均可订阅。统一刊号 CN11-0194;国内邮发代号 1-174。
《人民法院报》立足法院,面向社会,融党性、法律性、知识性、群众性于一体,导向正确,特色鲜明。
权威:《人民法院报》是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法院公告一律由《人民法院报》统一刊登”。
规范: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定的《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全面推广使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减免刊登费用。
快速:最新管理软件系统高效处理,收到公告稿款后普通件7天刊登。手机短信免费即时告知刊登信息。
便捷:国内最大的法院公告发布数据库,报纸网络版和中国法院网同步刊登,通过报纸、缩印本、互联网和上网手机随时检索查阅。
人民法院公告刊登办法
■刊登法院公告统一由《人民法院报》法院公告部及办理点办理。
■公告文稿可用信函和传真两种方式传送,通过邮局和银行汇款方式交纳刊登费用。
■拟制公告文稿应按《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选择类别和填写相关内容,一律使用A4纸4号仿宋体打印,加盖法院印章,并在左下角注明:承办法官和电话号码、当事人手机号码、汇款单号码、邮政编码。汇款单应注明承办法院、当事人和联系电话。
■公告刊登信息可通过报纸、报纸网络版、手机上网、报纸缩印本等方式查询;留当事人手机号码的,公告管理软件系统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免费即时告知刊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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