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太风力律师事务所公司
与平阳株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平阳株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津太风力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天津太风力律师事务所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等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平阳株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太风力律师事务所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平阳株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平阳株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天津太风力律师事务所 平阳株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 年8月28日天津太风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鲁先生,联系电话:13821573779,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环球金融中心5015。
利息/罚息计付至2023年4月30日止,自该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等,此表未附,另行计算。最终数额以执行程序确定数额为准。(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