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活着没安全感——身份证丢失被冒用之后
02年底的大年28(即新历2003年1月),我准备回家了,收拾好东西,全放入包包,准备出发回老家过年,上个洗手间吧。不然一路上不好解决,出来发现包被偷了,打了110,无奈回去不了,身上只有5毛钱了,在湖里派出所借用电话打给找网友借了200元当路费回家过了个年。后来警察那边也没有任何回复,所有证件重新挂失办理。。。。。。。
回到厦门开始新的一年,谁叫我倒霉
2005年6月,电信通知我电话欠费要去办理不然停止我名下所有电话,前往业务大厅,天!我没有这些电话号码呀,一查是旧的,丢失的身份证办理的,有人冒用我的名字55555555555555哭,小偷住的地方跟我住的地方就差一条马路,面对面住着,这么多年她也叫XXX,在厦门生活着,一气打110......
经过一翻折腾,今天今天拿到了盗用身份证号码的人在电信留的一切资料,比如他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话清单,送到派出所,
派出所里的人态度恶劣不给予办理,拽的很,叫我要去法院诉讼,难道公民被人冒名顶替不关公安机关的事情吗?
在派出所里跟民警理论了一上午,警察竟然能告诉我,有对方身份证也没有用,找不到人的。(对方是厦门身份证)
忍无可忍,我告诉警察不接受我报案的话我将打市长热线,打公安局长现场热线,当场我拨打记者朋友的电话,派出所才给我做了笔录,我也记下他的警号和姓名。。。。。。。。。
做为在厦门打工的一名弱女子,我不知道自己接下去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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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责问电信局:
没有我本人仅凭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开户,还可以办理过户,难道不用任何核对吗?那么我捡到路边的证件一样可以装电话吗?费用不用我出,那天下会乱不?
第二问派出所:
为什么我提供了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地址,通话清单,以及现在暂住地址,你们却都无能为力呢?
如果对方用我的身份证做了更大事情,我难道还要背怎任
作为厦门市民,我没有安全感